注册个体工商户易误解合理避税原则
想注册公司的都知道,注册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刻公章,可以不开银行对公账户,但是行政审批流程简单,可以不交税,可以不记账,工商局和税务局不会去查,这些还真是我们对注册个体工商户或多或少抱有的误解,或者说是误区。
误区一:行政审批流程简单个体户的行政审批和公司的行政审批一样,经营范围都要办理审批才行,全网申请流程也完全相同,哪财瑞君里简单,如果个体户有工商变更事项,和普通公司一样,必须要去工商局备案,没有及时办理变更登记的个体户,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一千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登记机关可直接吊销个体户的营业执照。
误区二:个体户可以不交税,有些个体户是可以不交税的,前提是他的月收入不超过三万,符合这个条件的个体户可以免交增值税,个体户除公司注册了增值税以外,还要交企业所得税,只是换了一个名字“个人生产经营所得”,其实也就是个人所得税的意思。
误区三:个体户不需要记账,《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个体户必须建立和一般公司一样的账本,如果没办法达到公司的标准应该向税务机关申请,通过税务机关的批准,建立进货销货登记簿和收支凭证粘贴簿,代理记账如果个体户没有专业的会计帮忙建站是可以找靠谱的代理记账公司帮忙做账和处理财务事务。
公司注册合法或不违法原则。
进行合理避税,应该以现行税法的相关法律,国际惯例等为法律依据,要在熟知税法的前提下,利用税制构成要素的税负弹性进行合理避税,选择最优的纳税方案,合理避税的最基本原则或最基本特征是符合税法或者不违反税法,这是区别于偷税,逃税,欠工商注册税,抗税,骗税的关键。
注册公司保护性原则。
由于我国大部份税种的税率,征收率不是单一税率,有的税种还有不同的扣除率,出口退税率,纳税人要避免多缴税,在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劳务时,在出口货物时,在同时经营应税与免税货物时,要按不同税率(退税率)分别设账,分别核算(它与财务会计的设账原则不同),在有混合销售时,要掌握计税原则。